关于调整部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0作者: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基层办事能力,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经征求部门意见,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2项(详见附件1)至各县(市)区。同时,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了部分县(市)区2020年度放权、赋权情况(详见附件2),供其他县(市)区参考。

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事项下放的衔接和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市直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县(市)区责任主体部门要选配精干人员做好承接工作,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加大宣传,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审管联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株洲市本级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附件2:部分县(市)区《2020年度放权、赋权情况统计表》。

    

株洲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株洲市本级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