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1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6作者:信息来源:
株行审字〔2022〕9号
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172号提案的答复
文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应用,着力提升政府效能》(提案第2101172号)已收悉,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统筹体系
(一)强化市级政务数据共享统筹
2021年8月17日,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成立株洲市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围绕大数据建设、审批服务优化、诸事达提质升级和一网通办升级等内容开展数据归集和业务优化,建立健全五大基础数据库。2022年我市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围绕“一体统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端通达”“一数赋能”等板块建设,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数字智慧城市,全力提升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明确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职责
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三定方案,明确我市的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我局承担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应用、开发的具体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政务数据监测分析等大数据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数据资源在各领域的共享开放利用工作;指导全市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健全政务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2020年11月28日,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确保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协同。株洲市根据上级管理办法指导,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全市政务数据权属,厘清数据共享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有效解决政务数据管理中存在的“共享难、协同难、安全难、应用难”等问题。
一是全省首批出台政务数据共享相关制度。2020年12月14日,株洲市出台《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数据产权、数据开放共享、市场体系建设、数据安全保护等制度;编制完成《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并不断优化细则;2021年6月制定发布《株洲市政务数据(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含编码规则),并已完成对现有资源目录进行重新编码。
二是积极推动《株洲市大数据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株洲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数据汇聚难、共享开放难、要素作用发挥不充分、数据安全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要素开放流动,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社会治理中的作用,2022年6月15日,经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大数据管理条例》列入株洲市立法规划。
三、强化政务数据共享支撑体系
(一)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支撑
构筑了以新型基础设施为支撑,集新技术平台引擎能力和智能化决策应用能力于一体的“数智中心”新平台,实现城市发展从依托“传统资源”到“数字资源”的转变。
一是统筹加强顶层设计。我局牵头起草的《株洲市“十四五”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于2022年1月20日顺利通过省市级专家的联合评审,目前正在走发布流程,为我市未来五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鲜明指导。二是建立部门数据共享通道55个,归集人口数据412万条、法人数据67.7万个、电子证照数据共有85类证照入库,已归集219万条,其中不动产登记证明54.6万条,不动产权证书43.5万条、信用信息数据约1000万条、地理空间数据容量60TB。累计交换总量为12.6亿余条次,数据总量7.34亿条。三是制定和完善了我市大数据交换平台(城市数据资源中心)项目技术方案、设计、预算、招标文件,完成预算、招标文件专家审核等项目挂网招标的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积极推动项目挂网招标流程。四是推动部门业务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2019年,我市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市级开发、多级使用”的原则,加快完善市政务服务平台,对已建平台的县(市区)与市级平台对接;未建平台的县(市区)不再新建系统,直接使用市级统建平台。同时,2020年以来,我市不断推动市不动产登记、市公积金业务系统等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通过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公积金业务系统,将带评价的办件数据及时、准确和全面地上传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二)提升网络支撑服务能力
市政务外网上联省政务外网,横向连接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承接了全市委办局政务网络的汇聚接入,纵向覆盖市本级、县(市)区,全市103个乡镇(街道)、1387个村(社区)实现政务外网全接入,市级政务单位和县市区政务外网均采用1G带宽链路接入,市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为2G,县市区政务外网采用以主备线路互为备份的方式提供网络承载服务,各县市区配备独立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市政务外网安装了防火墙、IPS、日志审计等安全设备,由网络安全公司提供专人驻场服务。
(三)提高政务数据共享技术创新能力
一是目前我市政务云交换中心已投入使用,云计算资源18832核,内存70.25T,存储2666.6T,数字智慧城市能力资源居全省第二,为后期海量数据汇聚奠定坚实基础。市政务云平台现已承载市城管局等28个部门的65个信息化系统运行,汇聚了51个部门(含区(县))512类资源(含接口)65.2亿条数据(含视频)。二是区块链平台已完成诸事码2万余条、不动产权属证书电子证照85万条、城市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85条等3个场景的数据上链。
四、构建政务数据供需对接体系
(一)强化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一是完成我市市县两级数据资源互通互享。完成我市10个区县前置机部署及相关库表初始化工作,完成数据推送测试,已投入试运行。二是积极参与长株潭数据共享工作,就数据资源目录发布、数据资源共享、数据分析、电子证照互信互任达成共识,并以此为目标推动工作。基于长株潭数据共享工作,目前已完成我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省共享网站目录级联,发布目录204个,目录挂接204个。
(二)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
一是完成了我市政务数据共享“三张清单”梳理编制服务采购。二是成功召开我市数字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三张清单”相关工作已列入2022年数字化建设工作方案。三是组织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47家单位召开数据共享“三张清单”梳理培训推进会。四是完成在湖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省市监局、省药监局和省残联数据回流申请,目前对接了六类接口数据,成功对接八类库表数据并推送省药监局八类回流数据至市市监局药监部门。五是《株洲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七章项目验收管理已将数据共享开放作为项目验收条件。
五、打造政务数据资源服务体系
(一)提高共享数据应用能力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升级版。聚焦企业群众办事“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数字赋能株洲特色“一件事”工作。已实现9件事数字化落地,其中“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办过户”“阶梯水电气一户多人口”“身后一件事”“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申请”“廉租房申请一件事”已上线运行,“出生一件事”“报销医疗费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中小微企业认定一件事”上线试运行。
(二)积极稳妥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
为加快推进“智慧株洲”项目建设,促进株洲市公共数据服务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合法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根据株洲市政府统筹规划,已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关于株洲市“智慧株洲”项目特许经营权授权委托书》(株政融〔2020〕20号)。目前的应用场景有:一是建立“电力大数据+环境监管”模式,有效破解不法企业与生态环保部门“躲猫猫”、环保设施建而不用或者时开时停、错峰生产企业明停暗不停、在线监测系统人为故障等执法难题,提升环境监管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处置高效化水平,推动市域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将电力大数据与残联、公安、医保等政务数据结合,于今年1月升级上线“大数据+防返贫预警监测”平台,实现对全市6.5万户、20万人存在的返贫风险进行预警监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参考。
六、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已通过《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将安全保障职责、保障机制和保障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在我市即将建设的城市数据资源中心项目中已加入数据安全建设模块,并在项目标准规范体系中明确安全规范体系,保障全过程安全运营。
七、提升干部大数据业务能力
一是通过大会现场培训提升思维。2022年4月27日,我市召开数字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全市所有单位下发了任务交办函,现场对已有数字化建设成果以案例解读的方式进行了展示。二是广泛宣传提升数字化意识。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诸事达APP等渠道广泛宣传“一件事一次办”等数字化改革成果,让广大干部群众体会数字化改革带来的便民服务。三是专题培训与外出学习相结合提升业务能力。持续开展网络安全、“一网通办”、政务数据“三张清单”等专题培训,下一步计划召开县市区政务数据“三张清单”梳理工作培训,并前往北京市、福州市、中山市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数字化建设经验。
以上工作有新进展,将及时向您汇报,希望今后对我局各项工作给予更多关注和监督。我局将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工作,为着力提升株洲市政府效能做出应有的贡献。
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