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1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3作者:信息来源:
株行审字〔2022〕7号
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175号提案的答复
欧阳理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数字智慧株洲建设的相关建议》(提案第2101175号)已收悉,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2021年8月17日,我市成立了“株洲市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专项推进全市的大数据建设、审批服务优化、诸事达提质和一网通办升级工作。在市领导深度参与、靠前指挥和强力推进下,我市数字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果(数字智慧城市能力资源居全省第二、政务服务事项极简化态势已然成型、学习先进“一件事”全面升级提质、部门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日益丰富、诸事达APP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2022年4月24日,市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出台《株洲市数字化建设2022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专班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机制,等高对接上海、杭州、长沙等地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经验,启动了围绕“五个一”即“一体统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端通达、一键赋能”主要建设任务的集中攻关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成效已达到预期标准。
二、相关答复内容
(一)关于缺少株洲市数字智慧城市未来规划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株规办〔2020〕2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委托中南大学陈晓红院士团队编制《株洲市“十四五”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的数字智慧城市建设目标,明确我市按照扁平化原则,着力建设“1+4+N”核心内容(即:1个核心承载中心、4个先导示范应用、N个智慧行业应用,并与政府内部系统和外部社会资源进行有效协同与集成),同时规定了“五个一”主要建设任务和31个分支任务,充分考虑了我市在各个新型智慧城市领域的重复建设可能。2022年1月20日,《规划》顺利通过省市级专家的联合评审。2月25日,市委领导再次组织专家座谈会,专题讨论了《规划》内容。
(二)关于机制及制度存在问题
2019年10月30日,我局代起草的《株洲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19〕9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为我市信息化项目的统一管理及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该管理办法未涵盖数字“智慧株洲”建设相关内容,数字“智慧株洲”项目年度计划申报、项目立项备案、项目投资审批、项目验收、项目预结算、项目购买服务等事宜均参照《关于“智慧株洲”项目审批流程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株府阅〔2020〕16号)要求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含数字“智慧株洲”项目)集约共享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20〕24号)及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株洲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在职责分工、项目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验收管理、项目集约化建设管理、项目数据资源资产及运维管理、项目运行后评价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阐述,并对数字“智慧株洲”项目的建设管理流程作了进一步规定,着力改善相关部门、公司边界不清晰,流程推进不畅,资源意识薄弱,重复建设等问题。目前已完成《株洲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10个职能职责单位的意见征求及意见修订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十四五”规划印发。目前《规划》已在市发改委完成株洲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审查备案工作,并于2022年5月31日完成对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十四五”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的请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发文程序,向社会公布,为株洲市未来五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鲜明指导。
(二)规范信息化项目制度保障。一是就《株洲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再次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全市市直各部门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订该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株洲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科学化水平。二是参照《株洲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标准,加快推进技术审查会操作规程、株洲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审查指南、信息化项目变更指南及信息化项目验收指南等系列细则规章的编制修订工作。
(三)统筹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信息化项目计划的申报和编制工作,组织市智慧城市发展中心及第三方信息化项目评估机构共同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方案的可行性、概算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审核,从中提取出与十四五规划、株洲建设实际不符的信息化项目,避免造成重复建设。同时我局在项目审查过程中,会对项目数据整合、系统接口保留等要素上提出基础要求,有助于后期整合归集市本级系统,最终按推荐纳入实施项目、推荐纳入储备项目报市发改委统筹纳入《株洲市2023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以上工作有新进展,将及时向您汇报,希望今后对我局各项工作给予更多关注和监督。我局将全力推进株洲数字化建设工作,为数字智慧株洲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办负责人:程轶辉
承 办 人:牟 青
联 系 电 话:18973318008
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