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作者: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按照株洲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 主动公开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zspfwj.zhuzhou.gov.cn/)和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来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将《株洲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株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 依申请公开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内容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流程图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回复,满意度百分之百。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已全部办结。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确保稿源有保障、审核程序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信息发布管理拟发布信息内容需经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方可发布。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登录网站监测平台差错纠错,并举一反三落实到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五) 监督保障

按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总体思路,设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异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亮点颇多,但依然存在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应该同步多样化,多媒体宣传频次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发布时效需进一步提升等。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开放力度,加强动态更新,创新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的作用,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服务局